“只要不是下雨天,推窗望见的好像总是阴霾的天空;繁星满天,已经是遥远的儿时记忆。”长沙市政协委员黄本东的发言带着一丝苦涩。
雾霾天气,PM2.5,这些一年前还相当生僻的词汇,在今天举行的政协长沙市十届六次会议上被一再提起。2011年3月7日,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,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省会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。长沙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一份《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,建设宜居幸福城市》的提案,引起了委员们的热议。
现状: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市总量的70%
长沙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查发现,机动车尾气危害物主要有一氧化碳、碳氢化合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、铅化物和碳烟尘粒,集中漂浮在离地面1米人体呼吸带附近,严重威胁人体健康,对儿童的影响更为突出,成为健康的主要“杀手”。据测算,“十一五”期间,长沙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从2005年的17682.48吨增加到2010年的24049.29吨,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%左右,空气污染已从“煤烟型”转向“扬尘与交通混合型”。特别是黄标车(高污染排放车辆),数量虽只占机动车总量的11.79%,但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了所有机动车的近70%。
早在1997年就提出要将PM2.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的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北京大学教授唐孝炎指出,引发灰霾天气的主要污染源便是PM2.5,而PM2.5最大的来源是机动车尾气排放。
对策:落实公交优先,倡导绿色出行
针对日益严峻的机动车尾气污染,长沙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了6条建议:
——落实公交优先战略。采取发展轨道交通、降低公交票价、改善换乘条件、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等措施,增强公交出行方式的吸引力。
——逐步限制小汽车的出行。有计划地逐步控制私家车牌照发放和引导私家车低出行,鼓励市民购买小排量、低污染、绿色节能环保的小汽车。
——成立长沙市交通综合整治委员会,研究决策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将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作为重点之一,加强协调,形成防治工作合力。
——成立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察支队,明确职能、配备人员、装备、保障经费,加强执法。逐步引入遥感检测技术替代目前的道路人口抽检,形成对道路上行驶的高污染车辆的威慑作用。
——实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。对全市机动车逐步实施黄标车、绿标车(合格车辆)分类管理,在市区分阶段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,在限行区域内对黄标车和无标车限制通行,促使黄标车加快淘汰更新。特别是对运营时间长、排放污染大的公交车,加快进行淘汰更新。
——增强全社会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责任意识,引导市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,倡导绿色出行。
部门回应:3年内淘汰10万辆黄标车
针对该委员会的提案,长沙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,该市已出台了《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相关责任分解方案,近两年来,完成了172357辆机动车的排气检测,查处严重冒黑烟的尾气超标车辆356台。长沙今年将在全市8个监测点全部配备检测PM2.5的设备,开始监测PM2.5。针对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问题,长沙将在3年内淘汰10万多辆黄标车,其中包括1000多辆黄标公交车和2000多辆黄标出租车,预计可削减氮氧化合物约1万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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